点评事先共钢板零割谋实施盗窃 |
| 发布者:无锡市宝锦钢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1-09-21 18:51:49 点击次数:107 关闭 |
本报讯(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颜丽月)因缺钱用就想偷点东西换钱,钢板下料与他人共谋后到自己之前上班的工地盗窃钢板。9月14日,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杨某、陈某因犯盗窃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缓刑一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 陈某曾在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上班,离职后无意中发现在隧道工地上放着几片施工用的钢板,便想偷了换点钱来花。5月16日20时许,钢板下料陈某联系废品收购站的杨某,经共谋后决定由陈某联系吊车,杨某联系搬运工人到隧道工地盗取钢板。后两人按照分工,共盗走八片热轧钢板(价值人民币34187元),并载到阳某(另案处理)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废品站欲出售,被民警查获。案发后,钢板下料被盗钢板已追回还给被害单位。杨某被抓获归案,陈某自动投案,二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取得被盗单位谅解。
点评:事先共谋实施盗窃,一并按照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,勿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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